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邯郸发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大连公司转让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充分整合公司内部资源,对公司房地产业务进行存量结构调整,于2018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18年12月14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邯郸发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司拟转让全资子公司邯郸发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邯郸发兴”)100%股权,股权转让价格合计人民币13,798,004.88元,首宏文创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宏文创”)受让邯郸发兴95%股权;申海燕受让邯郸发兴5%股权。同时各方确认,首宏文创负责清偿邯郸发兴应付债务合计606,201,995.12元,其中:邯郸发兴欠公司借款本息合计297,012,050.68元、欠武信投资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息309,189,944.44元。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披露的《关于转让邯郸发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35)。
二、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之一首宏文创签署的《邯郸发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5%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在该协议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首宏文创应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619,310,000.00元。
现由于春节假期等因素影响,首宏文创股权转让价款未全部归集到位,故截止目前暂未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目前公司正在与交易对方就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时间及违约责任进行协商,待上述事项确认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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